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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梯安装技术知识
一、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
1 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,且对重(或平衡重)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,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(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)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;(主要针对有底下层的电梯)。
2 电梯安装之前,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.2m 的安全保护围封,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;
3井道尺寸应和土建布置图所要求的一致,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:
3.1当电梯行程高度小于等于30m 时为0~+25mm;
3.2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30m 且小于等于60m 时为0~+35mm;
3.3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60m 且小于等于90m 时为0~+50mm; 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对井道进行验收,并做好交接记录。 井道应为电梯专用,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、电缆等。
4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,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lx,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.5m 以内应各装一盏灯,再设中间灯,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制开关。 二、底坑内应有良好的防渗、防漏水保护,底坑内不得有积水。有条件时需设排水管。
三、机房 1机房应有良好的防渗、防漏水保护。 2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。
四、驱动主机 1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。可拆卸的装置必须置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,紧急救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。 2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,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,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。 3 制动器动作应灵活,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。 4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边间隙应为20~40mm,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 的台缘。
五、导轨 1导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。 2 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应为:轿厢导轨0~+2mm;对重导轨0~+3m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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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靠。预埋件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。锚栓(如膨胀螺栓等)固定应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,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,混凝土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。
4 每列导轨工作面(包括侧面与顶面)与安装基准线每5m 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:
4.1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(平衡重)导轨为0.6mm;
4.2不设安全钳的对重(平衡重)导轨为1.0mm。
5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(平衡重)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,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.05mm。如超过应修平,修平长度应大于150mm.
6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(平衡重)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.0mm,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.15mm。
六、门系统
1 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~+3mm,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。
1 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。
3 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门在关门开始的1/3 行程之后,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过150N。
4 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,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,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。
5 门刀与层门地坎、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不应小于5mm。
6 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/1000,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~5mm。
7 层门指示灯盒、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,其面板与墙面贴实,横竖端正。
8 门扇与门扇、门扇与门套、门扇与门楣、门扇与门口处轿壁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,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。
七、对重(平衡重)
1 当对重(平衡重)架有反绳轮,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。
2 对重(平衡重)块应可靠固定。
八、轿厢
1 当轿厢有反绳轮时,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。
2 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.3m 时,轿顶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。
九、安全部件
1 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,且无拆动痕迹。
2 当安全钳可调节时,整定封记应完好,且无拆动痕迹。
3 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。
4 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。
5 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,轿厢、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。轿厢、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应大于20mm。
6 液压缓冲器柱塞铅垂度不应大于0.5%,充液量应正确。
十、悬挂装置、随行电缆、补偿装置
1 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,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。
2 钢丝绳严禁有死弯。
3 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,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,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。
4 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。
5 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%。
6 随行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6.1 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.
6.2 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。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,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。
7 补偿绳、链、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。
8 对补偿绳的张紧轮,验证补偿绳张紧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。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置。
十一、安全保护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
1断相、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
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,断相、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。
注: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。
2短路、过载保护装置
动力电路、控制电路、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;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。
3限速器
限速器上的轿厢(对重、平衡重)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(对重、平衡重)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。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、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。
4安全钳
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。
5缓冲器
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。
6门锁装置
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。
7上、下极限开关
上、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,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。在轿厢或对重(如果有)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,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,保持动作状态。
8轿顶、机房(如果有)、滑轮间(如果有)、底坑停止装置位于轿顶、机房(如果有)、滑轮间(如果有)、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。
十二、下列安全开关,必须动作可靠:
1限速器绳张紧开关;
2液压缓冲器复位开关;
3有补偿张紧轮时,补偿绳张紧开关;
4当额定速度大于3.5m/s 时,补偿绳轮防跳开关;
5轿厢安全窗(如果有)开关;
6安全门、底坑门、检修活板门(如果有)的开关;
7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;
8悬挂钢丝绳(链条)为两根时,防松动安全开关。
十三、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
1 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,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;
2 对瞬时式安全钳,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;对渐进式安全钳,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%额定载重量。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,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,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,安全钳应可靠动作,轿厢必须可靠制动,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%。
十四、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
1 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:
2 当一个层门或轿门(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)非正常打开时,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。
十五、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
1 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%额定载重量下行,分别停层3 次以上,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(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)。轿厢载有125%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,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,电梯必须可靠制动。
2 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,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,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。
十六、噪声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机房噪声: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/s 的电梯,不应大于80dB(A);对额定速度大于4m/s 的电梯,不应大于85dB(A)。
2 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运行中轿内噪声: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/s 的电梯,不应大于55dB(A);对额定速度大于4m/s 的电梯,不应大于60dB(A)。
3 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大于65dB(A)。
十七、平层准确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额定速度小于等于0.63m/s 的交流双速电梯,应在±15mm 的范围内;
2 额定速度大于0.63m/s 且小于等于1.0m/s 的交流双速电梯,应在±30mm 的范围内;
3 其他调速方式的电梯,应在±15mm 的范围内。
4 运行速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: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、轿厢载有50%额定载荷时,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(除去加速加减速段)时的速度,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%,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%。
十八、观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轿门带动层门开、关运行,门扇与门扇、门扇与门套、门扇与门楣、门扇与门口处轿壁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象;
2 门扇与门扇、门扇与门套、门扇与门楣、门扇与门口处轿壁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;
3 对机房(如果有)、导轨支架、底坑、轿顶、轿内、轿门、层门及门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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